近日,潜山市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印发潜山市2022年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称:为实现潜山市工业在经济新常态下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加快潜山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步伐,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潜山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潜山市大力支持企业智能化发展。对企业购置机器人、“企业上云”、取得军民融合领域相关资质、以及获得两化融合认定的企业给予一定奖补。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023-67539092
《关于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一、决策的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实现我市工业在经济新常态下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加快我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步伐,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工业强市战略,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支持做大做强、降低企业成本、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政产学研用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着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科技创新政策,引导企业数字化转型,吸收、借鉴安庆市工业政策部分条款,同时,针对企业申报2021年工业政策期间的反馈情况,形成《政策(初稿)》。3月22日,邀请税务、统计、市监、应急局等相关市直单位以及部分乡镇和开发区参加政策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意见,3月25日,邀请部分企业家代表参加政策征求意见座谈会,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初稿,3月29日,科经相关科室召开政策会商会,再次完善政策初稿,并通过政务平台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形成《政策(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政策》从企业做大做强、降低成本、高质量发展三大方面提出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创建品牌,推进数字化改造,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在应税营业收入、税收等方面稳增长,促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
《政策》出台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支持做大做强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二是支持企业降低成本,对企业物流、租金、营销费用等补贴,通过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政策引导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品牌建设等。
重要举措:降低企业申报门槛,删除企业产值增速和研发投入比等限制性条款,进一步支持更多的企业申报政策。
六、主要内容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鼓励规上企业上台阶。对2022年度应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0%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2.鼓励工业企业争先进。开展工业企业考评,按照企业纳税排名授予“十强企业”、“二十佳企业”、“纳税进步奖”称号并给予奖励,以及当年纳税10万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给予一定奖励。
3.鼓励小微企业快发展。对2022年度新纳入规上工业企业的,以及列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样本库中的小微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潜山市增幅平均水平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
(二)支持企业降低成本
4.降低企业担保费用。企业通过具有资质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贷款担保用于工业生产的,给予担保费补助。
5.减免工业标准化厂房租金。对入驻由市国有平台公司建设或管理的标准化厂房的生产加工型企业,给予厂房租金补助。
6.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当年应税营业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应税营业收入的 4‰补助物流运输费;当年应税营业收入2000 万元(含)以上的,按应税营业收入的 5‰ 补助物流运输费。全年补助不超过该企业当年纳税潜山市本级留成部分的30%。
7.降低企业营销成本。工业企业或行业协会参加展会、广告宣传,对属地乡镇政府(园区)建设产业展示中心的给予一定补助。
8.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对满足条件的企业给予用水用气成本补助。
(三)支持高质量发展
9.支持企业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的入库项目给予一定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给予投资设备奖补。
10.支持企业智能化发展。对企业购置机器人、“企业上云”、取得军民融合领域相关资质、以及获得两化融合认定的企业给予一定奖补。
11.支持数字化产业发展。对2022年完成数字化改造提升且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以及运营商新增采取独立组网模式建设的 5G基站给予一定奖补。
12.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对 2022 年被认定为国家“工业遗产”、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安庆市“专精特新”企业的企业、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以及工业产品(作品)参加国家级、省级以上比赛且获奖的企业,举办省级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的企业,给予企业一定补助。
13.鼓励企业绿色发展。对2022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产品、省级战略性新兴企业、列入 省级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推广目录、省级、市级“节水型企业”、“安徽工业精品”“安徽省新产品”的企业,给予企业一定奖励。对当年度工业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5%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14.支持盘活闲置资产。对以兼并重组或司法拍卖方式盘活闲置资产的企业给予一定奖补。
15.加强企业培训指导。邀请高校院所、专业技术人员来潜授课,举办企业家论坛、专家讲座等交流活动;组织企业赴国内高校、龙头企业开展专业集中培训等。
七、创新举措
一是用企业应税营业收入指标代替产值相关指标,旨在提高全部应税营业收入比;二是对新入规企业的奖励,分步兑现,行入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加大对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相关荣誉称号的奖励;四是引入原安庆市工业政策中的关于企业能耗下降的奖励,鼓励企业绿色化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是第三方审核。通过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深入企业进行审核。
二是单位会审。联合市监局、税务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对第三方审核结果开展会审,形成一致意见。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将工业资金补贴落实情况,通过安徽省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本文转自于潜山市科技经济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