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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积极指导企业申报省州技改项目资金及两化融合项目资金!

  • 千石科技
  •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7-18 14:09:01

近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罗甸县支持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扶持十条措施的通知通知称:罗甸县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行动,针对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罗甸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所有工业企业及工业项目,通过省州专项资金和县级工业发展基金进行扶持,推动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为罗甸县工业倍增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扶持措施。罗甸县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及信息化改造,积极指导企业申报省州技改项目资金及两化融合项目资金。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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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支持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扶持十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行动,针对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罗甸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所有工业企业及工业项目,通过省州专项资金和县级工业发展基金进行扶持,推动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为罗甸县工业倍增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扶持措施。

一、措施内容

(一)创新发展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园区管委会)

2.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园区管委会)

3.对牵头制定标准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国家标准20万元、行业标准10万元、地方标准5万元的财政资金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园区管委会)

(二)品牌培育

4.高价值专利扶持,对每件获评的高价值专利一次性奖励2 万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园区管委会)

(三)质量建设

5.对新增入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按照每户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园区管委会)

(四)入园奖励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2年减免

50%租金优惠,自认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7.入驻园区标准厂房企业投产后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规模工业企业,可享受3年减免50%租金。(牵头单位:县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园区管委会、县工投公司)

(五)市场拓展

8.上市融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技板首次上市,在主板上市的奖励400万元,其他的奖励350万元;对纳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在新三板挂牌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省内企业境外上市和并购重组上市可参照执行。(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园区管委会)

(六)绿色发展

9.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年综合能源节约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含1000吨),予以30元/吨的一次性奖励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园区管委会)

10.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及信息化改造,积极指导企业申报省州技改项目资金及两化融合项目资金。(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园区管委会)

二、申报材料

根据职责,由各牵头部门按照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指导企业做好申报。

三、附则

本扶持措施发文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为“十四五”期间,上位措施明确具体标准的奖励措施,从其规定执行。实施期内根据上级措施及绩效评价等作动态修订。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企业向上级获得的同类奖励,县级不再重复奖励。本措施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本文转自于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