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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 千石科技
  • 玉环市人民政府
  • 2022-07-28 14:03:40

近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称:玉环市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两化融合、网络安全等)试点示范的企业(项目),分别给予单个项目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对通过A级贯标认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AA级及以上的贯标认定,给予30万元奖励。本政策意见为年度经济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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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jpeg

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节选部分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2022年修订)》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一、打造先进制造玉环标杆

1.鼓励企业增强规模经济效益。对制造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且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的,奖励企业经营团队20万元。对遴选列入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放水养鱼”行动优质企业培育库,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予以政策扶持。

2.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小升规”,对当年规模以下企业新上规模企业的(以市统计局认定为准),且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的,给予5万元奖励。“小升规”企业自认定当年起连续3年每年销售收入均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第3年期末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优先安排三年内“小升规”企业通过租赁或购买方式入驻市小微园发展。

3.支持产业大脑建设。对成功揭榜挂帅省级行业产业大脑试点的建设运营单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如该试点在全省应用推广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省级行业产业大脑试点的建设运营单位,视运营推广情况(服务企业数、连接设备数等)给予运营费用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年(期限不超过3年)。对采用产业大脑部署特色应用的企业,各单项应用按投资额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支持“未来工厂”建设。对列入省“未来工厂”建设名单、培育名单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未来工厂”应用场景试点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试点列入“未来工厂”后按差额补足奖励)。对列入省智能工厂的企业和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40万元。对列入省数字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5.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取得经信部门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或审批、核准批复并按规定入统的企业,在建设起止年限内(特殊情况经由经信部门批准可适当延期,最长不超过四年)所购置的单台设备5万元以上的生产性设备(包括检测设备),投资总额达到200万元、1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分别按设备投资额(不含税)的5%、7%和9%给予补助,对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省重大制造业项目),当年提高1个百分点给予补助;对列入省“五个一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当年提高2个百分点给予补助。总金额合同在5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合同单价20万元以上),且在规定期间已支付融资费用超过30%或300万元以上的融资租赁设备(不含保证金)纳入补助范围;对“巨龙”“玉龙”“潜龙”企业当年度技术改造项目的设备投资补助比率分别上浮3个、2个和1个百分点。以上奖励每个企业当年最高限奖500万元。

6.鼓励企业使用工业机器人。对企业当年购置的符合GB/T12643-2013标准的工业机器人,经认定后除享受购置设备补助外,再按机器人购置金额(不含税)的10%单独给予补助。

7.支持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对符合产业导向、经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立项(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且生产设备投资比率达15%以上的新上工业建设项目,实行相应激励政策。

8.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对首次认定为省电子信息产业百家重点企业(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企业、电子信息出口重点企业、电子信息成长性特色企业)的,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

9.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5G技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按规定立项、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数字化应用项目,按软件部分(包括购买软件服务)投资额(不含税)的30%给予补助,最高限补100万元。鼓励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两化融合、网络安全等)试点示范的企业(项目),分别给予单个项目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对通过A级贯标认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AA级及以上的贯标认定,给予30万元奖励。推进深度上云应用,落实企业上云联合激励机制,推进“管理上云”“业务上云”等深度上云应用,对SaaS、PaaS等应用年度服务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对首次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并购买使用平台服务商提供服务的企业,根据实际使用产生的当年服务费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0.支持数字经济服务平台建设。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安全服务和数据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省级创建名单的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的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鼓励建立汽摩配、水暖阀门、机床、眼镜等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对当年新增服务企业数达到50家以上且相应的项目服务费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产业链、行业或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按新增项目服务费的30%标准进行补助,最高限补50万元。

11.支持“专精特新”发展。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台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复审,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

12.支持首台套和新产品研发。对企业开发并通过省级工业新产品鉴定的,给予每个新产品5万元的奖励。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台州市级首台(套)设备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对取得“浙江制造精品”认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13.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首次获得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奖励150万元、80万元、8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台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5万元;对首次评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奖励10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15万元;对新认定的重点产业技术联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分别奖励50万元。对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和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计划的,通过验收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4.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对首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定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及装备承制资格证书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已享受军工资质证书补助扶持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15.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和培育绿色制造服务体系。对首次获得国家、省级、台州市级认定绿色工厂的,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首次列入国家、省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奖励50万元。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目录分别奖40万元、20万元。对5年内首次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评为省级节水型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16.支持企业节能项目。当年或跨年度(项目实施期内)生产设备投入资金在50万元以上,且节能率达15%以上、年节能量达到30吨标准煤以上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的8%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最高限补30万元。支持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对年耗水1万m³以上的企业当年或跨年度(项目实施期内)节水设备投入资金在50万元以上,且节水率达60%以上、年节水量达到1万m³以上的(含中水回用量),按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的8%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最高限补30万元。

17.构建产业发展平台。大力开展产业平台“扩容”行动,对首次评定为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的小微企业园,分别奖励园区运营管理方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5万元;对首次评定为省数字化示范园区的,奖励园区运营管理方20万元。加大产业推介和区域品牌宣传力度,按照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工业企业区域品牌宣传和产业推介,打响玉环传统产业“国字号”品牌。每年度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省级重大产业项目申报的咨询和指导,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18.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重视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按照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用于全市企业经营管理培训,重点实施民营企业代际传承和新生代企业家培养工程、上市金融政策培训。支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对首次通过管理创新达标验收的规上企业,按实际支付中介合同费用的3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首次入选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省级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省级“亩均论英雄”行业领跑者,给予20万元奖励。

88.本政策意见为年度经济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凡涉及因上级政策调整或社会经济形势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本政策内容的,另行研究制定。《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稳外贸促发展的九条意见》(玉政发〔2021〕31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汽摩配产业内外贸一体化的八条意见(试行)》(玉政发〔2021〕18号)同时废止。此前其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政策,以本意见为准。

本文转自于玉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