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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对工信部两化融合贯标认证取得证书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 千石科技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8-01 13:47:36

近日,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咸阳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称:咸阳市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加快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一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对进入工信部、省工信厅试点示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工信部两化融合贯标认证取得证书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咸阳市鼓励企业开展上云行动,加快咸阳市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和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数字经济、工业APP解决方案试点示范项目。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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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了全力稳增长促投资,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1号)要求,结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咸办字〔2021〕46号)精神,现就咸阳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目标导向,奋力追赶超越

1. “十四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9%左右,到2025年力争达到4000亿元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到2025年力争达到1255亿元左右;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8%左右,到2025年力争达到910亿元以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鼓励支持秦都区、兴平市、三原县、彬州市和渭城区等工业占比超过或接近全市10%的县市区加快发展,确保工业增加值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促进其他县市区挖存量、扩增量,对标省市增速,全力以赴稳定工业增长,奋力追赶超越。(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延链补链强链

3. 实行工业经济增量提质工作专班推进制度。到2025年,清洁低碳能化工业产值达到1300亿元左右,电子工业产值达到600亿元左右,新能源汽车(氢能源)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左右,智能制造产业产值达到600亿元左右,现代医药产值达到300亿元左右,食品工业产值达到600亿元左右,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左右。(各工业经济增量提质工作专班负责)

4. 按照“544”产业体系,加快引进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每年引进“链主”及链条企业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亿元。(各工业经济增量提质工作专班、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发挥7个工业经济增量提质工作专班和各个特色产业链工作专班作用,开展产业规划、产业论证推介等工作,并给予一定专项经费支持。(各工业经济增量提质工作专班和特色产业链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重点工业企业作用,强化稳增长基础

6. 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和20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进档奖励。年度营业收入突破250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100万元稳增长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将工业稳增长目标纳入市属国有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其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市国资委负责)

8. 支持大型企业搭建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鼓励企业参加各种展销会,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产销率。鼓励市域内企业互采互购,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工业企业与市内配套企业建立长期供销协议。(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创新驱动,推进科技创新与应用

9. 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咸阳核心区建设为突破口,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攻克一批产业链“卡脖子”问题,全面打通重点产业链堵点、痛点。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不断推动科技创新与应用,对新引进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青年领导人才及创新团队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 鼓励企业创建中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示范企业、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工业精品”和“新产品”证书项目,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促进两化融合发展

11. 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加快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一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对进入工信部、省工信厅试点示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工信部两化融合贯标认证取得证书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 鼓励企业开展上云行动,加快咸阳市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和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数字经济、工业APP解决方案试点示范项目。(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13. 推动县域工业集中区优化整合。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的要求,扎实推进园区优化整合,围绕县域主导产业,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明确产业定位,实现产业布局合理、产业特色突出、土地集约高效的目标,不断促进县域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对含金量、含绿量、含新量高的重点建设县域工业园区、特色专业园区给予资金支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 加大对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鼓励和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加大标准化厂房建设、“双创”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力度,开展“亩均效益”评价,促进中小微企业聚集发展,提升园区承载力。(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增量提质

15. 围绕全省民营企业“千企示范、万企转型”和“互联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行动计划,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和质量双提升。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诉求响应平台(陕企通)作用,及时受理和协调解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工信局负责)

16. 建立“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和“小巨人”后备企业培育库,对当年新认定的中省“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 对当年新增产能项目和有望纳规企业予以重点帮扶,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增规模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 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支持力度,对国家级、省级当年新认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工业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19. 合理布局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优先确定工业用地规模,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原则,对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工业项目,实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报实销。“十四五”期间,各县市区每年新增土地指标用于工业项目比例不低于60%。(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 按照“544”产业体系,谋划一批高质量重点工业项目,力争每年新开工5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个,30—50亿元工业项目5个,10—30亿元工业项目15个,5—10亿元工业项目20个。(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 加快工业企业技改转型,每年实施技术改造工业企业不少于80家,完成技术改造投资年均不少于60亿元。建立市、县两级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库,按月监测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每个县市区每年实施8个以上技改项目。市财政列支专项资金,对市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予以支持,对产业龙头带动性强的转型升级项目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80万元资金支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 对全市重点工业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且当年9月底前投资额超过年度计划投资额8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 对投资2000万元以上、贷款500万元以上、当年9月底前投产新增产能项目,予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能化工业升级,促进工业绿色发展

24. 按照“稳产高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满产达效,指导和鼓励煤炭企业稳定生产、达产满产,发挥煤炭行业对工业稳增长支撑作用。(市煤炭局、相关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 鼓励和支持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加快清洁能源替代,不断降低碳排放,推动光伏电力、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升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对节能示范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6. 加快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加快搬迁改造;加快橡胶企业退城入园,对新材料产业园每年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7. 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绿色发展,持续深化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认定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绩效A级企业给予一定奖补。(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企业人才培育和金融支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28. 实施“能级提升”计划,强化企业人才培育,做好产业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高端人才论坛,加大企业经营管理队伍人才培训,打造现代企业家团队。每年列支专项经费,用于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及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 市域内企业在上海、深圳、北京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支持。由省外迁入的上市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对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成长板挂牌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 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常态化实施市级领导“三包三促”,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满产达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中出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加强研判分析,确保全市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本文转自于咸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