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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对首次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达到AAA级以上的企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千石科技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 2022-08-01 13:52:39

近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通知通知称:金华市婺城区支持两化融合。对市“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项目,在市级政策补助基础上,按项目实际软性投入再增加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首次获得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达到AAA级(流程级)以上的企业,在市级政策补助基础上,再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政策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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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0年3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民营经济强市的若干意见》,加快建设民营经济强市。12月,市委七届八次会议进一步明确打造民营经济强市金字招牌。

同时,金华市人民政府于2021 年7 月 27 日出台《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推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地,激发广大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扎实开展产业转型攻坚行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新一轮的产业支持政策来衔接。为此,区经商局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研究、论证,起草了《金华市婺城区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政策意见》)。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营经济强市的若干意见》(金委发〔2020〕5号)、《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 号)等制定。

三、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主要内容包括10条政策,具体如下:

1.智能诊断补助。这条政策主要是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工作。对企业通过第三方完成诊断,提交标准化诊断报告并被企业采纳且在当年组织实施改造的,给予企业1万元一次性补助。

2.机器人购置补助。该政策主要是鼓励企业“机器换人”,减少用人成本。对企业购置三轴以上工业机器人设备的,在市级政策补助基础上,再增加10%补助。

3.智能化技术改造补助。该条政策主要是鼓励企业智能化改造,对市级以上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设备投资额300万元(含)以上的,在市级政策补助基础上,按软件投资额再增加20%、设备投资额再增加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未来工厂补助。该政策主要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的未来工厂项目,对评定为未来工厂项目的,通过验收在市级政策补助基础上,网络软硬件投入再增加30%、设备投入再增加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5.软件投入补助。该条政策主要是支持两化融合。对市“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项目,在市级政策补助基础上,按项目实际软性投入再增加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首次获得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达到AAA级(流程级)以上的企业,在市级政策补助基础上,再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企业上云补助。该条款主要是鼓励企业争创各类省级荣誉。对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上云标杆企业、大数据示范企业、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的,在市级政策补助基础上,分别再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工业企业购买云平台服务和应用的,按实际发生费用在市级政策补助基础上,再增加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7.互联网平台建设补助。该条政策主要是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支持。对区域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接入企业数超过100家以上的,在市级政策补助基础上,再按照2000元/家的标准给予区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8.产业链协同创新补助。该条政策主要是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建设和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鼓励汽摩配、五金工量具、建材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设协同创新共同体,根据“强链补链延链”实施效果评选等级,给予产业链协同创新共同体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关键环节协同企业,分别在享受市级政策基础上再增加5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鉴定的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技术支撑平台建设补助。这条政策主要是支持各类技术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在市级补助基础上再分别奖励200万元、5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在市级补助基础上再分别奖励500万元、200万元。对获批组建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的,在市级补助基础上每家分别奖励200万元、8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在市级补助基础上每家分别奖励8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或国地联合)、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在市级补助基础上分别奖励70万元、10万元。

10.优质服务补助。此条款主要是鼓励信息化服务机构落户婺城并对我区企业加大服务工作。给予服务我区企业智能化改造的相关信息化服务机构奖励,分别按未来工厂、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类别给予服务费的10%、5%、3%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分别为 50万、30 万、10万。

四、适用范围与期限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婺城区。

(二)期限: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文转自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