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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对“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千石科技
  • 京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8-08 14:06:34

近日,京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京山市支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称:京山市支持数字化技改升级。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对设备(包含项目软件,下同)投资100万元以上、以“5G+工业互联网”为主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建成后按照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大力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对省级5G全连接工厂(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省级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本政策措施自2021年7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3年。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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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对“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jpeg

京山市支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

为加快推动我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产业能级,推动京山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2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支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25号)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实施百企百亿技改工程。滚动实施百企百亿技改工程,以更大力度和更有效举措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步伐。对符合国家、省、荆门市产业政策和我市支持方向的工业技改项目,生产性设备(含项目软件,下同)投资300万元以上且在3年建设有效期内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生产性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生产性设备投资2000万元以上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省级财政支持。已享受招商引资政策奖励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本级技改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数字化技改升级。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对设备(包含项目软件,下同)投资100万元以上、以“5G+工业互联网”为主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建成后按照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大力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对省级5G全连接工厂(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省级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被列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及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被审核认可且最近一年已有销售的,给予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企业通过技改做大做强。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应税营业收入(以税务平台数据为准)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其中,奖励资金在省级财政兑付50%的基础上,剩余50%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经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五、支持技改试点示范。对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被评为省级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示范类企业奖励50万元、“科技小巨人”类企业奖励30万元、培育类企业奖励2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经信局、市财政局)

六、支持企业技改“进规”。对实施技术改造后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其中荆门市承担10万元),分2次兑现到位,“进规”满1年兑现20万元,“进规”满2年后兑现剩余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经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七、支持“零增地”和“搬迁入园”技改。支持“零增地”技改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在符合现有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厂房结构安全以及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重大技改项目容积率可提升至2.0以上。对符合城乡规划审批要求、在原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改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市政设施配套费。对进入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实施搬迁扩建的重大技改项目,可比照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八、优化技改审批程序。全面推行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由政府部门统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洪水影响、节能等9项评价评估事项,入驻区域内符合整体规划、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进行单独评价。完成规划环评的,按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压缩审批时间。工业技改项目从取得规划设计条件到获取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简化涉电行政审批流程,精简用电报装环节,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京山分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

九、加大技改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市财政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确保每年用于技改项目的扶持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建立技改项目“白名单”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技改项目优先予以融资支持。支持技改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拓宽技改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投融资服务中心、人行京山市支行、京山银保监管组)

十、加大技改绩效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工业技改投资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各镇(街道、区)工业技改投资工作情况,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完成工业技改投资年度目标任务且增幅居前的镇(街道、区),在年度考评中给予加分;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增幅靠后的镇(街道、区),在年度考评中给予扣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和经信局、市统计局)

以上技改试点示范类奖励对象为上年度获得的项目。

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投资类资金支持的技改项目,本级技改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本政策措施自2021年7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3年。

本政策措施由市科技和经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文转自于京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