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百色市:支持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对自治区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 千石科技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8-11 13:50:44

近日,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百色市推进工业振兴奖励政策的通知。通知称:百色市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支持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对自治区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并且上规入统,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本政策支持的企业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在百色市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本政策具体应用问题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牵头单位商相关部门实施。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023-67539092

百色市:支持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对自治区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jpeg

百色市推进工业振兴奖励政策

为加快推进工业振兴,实现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奖励政策。

一、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一)支持企业上规入统。对新建投产上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规下转规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3:7比例承担,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和根据项目情况提高奖励资金,增加的金额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统计局〕

(二)支持企业上台阶。对本文件印发后年主营业务收入(限百色市本地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三)支持工业项目贷款贴息。对列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或对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牵引带动作用的重大优质项目,其新增贷款在2年建设期内给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贴息支持,贴息资金在项目建成投产上规入统后,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将其他重点工业项目纳入“桂惠贷”政策范围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

(四)支持新引进项目建设。对列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或对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牵引带动作用的重大优质项目,在项目建成投产上规入统后,给予不超过10%的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

三、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提质升级

(五)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园中园”。对社会资本在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园中园”的投资者,从产业园内培育上规10家企业,规上工业总产值5亿元起,3年内由市(县、区)将新增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产业园投资者用于园区建设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税务局〕

(六)鼓励园区升级改造。对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并规上企业数达60家,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治区绿色园区认定的工业园区,并且规上企业数达50家,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

(七)支持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对自治区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并且上规入统,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绿色发展。对纳入自治区“千企技改”在建项目或对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牵引带动作用的重大优质技改项目,在年度投资完成1000万元以上且及时入库入统的基础上,并且上规入统,市本级财政给予5%的设备投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绿色发展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统计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大工业振兴发展基金支持力度

(九)市本级财政每年统筹投入资金1亿元设立百色工业振兴发展基金,争取三年内百色工业振兴发展基金规模达到30亿元,通过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优质工业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可参照设立相关基金。〔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生产要素保障

(十)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解决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等生产要素补助和历史遗留下来问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七、加强工业绩效考核与表彰

(十一)强化绩效考评正向激励。提高各县(市、区)工业振兴考评指标的分值权重30%。建立工业振兴专项考核制度,百色市每年考核各县(市、区)工业振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每年对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上规入统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县(市、区)和工业园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排位前3名的县(市、区)给予奖励100万元,并给予产业发展资金、发展指标等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绩效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给予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业特派员、先进工业工作者表彰。组织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每年评选10名“优秀企业家”,对获奖者给予通报表彰;组织开展“先进工业特派员”、“先进工业工作者”评选活动,每年评选15名“先进工业特派员”、60名“先进工业工作者”,对获奖者给予通报表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市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其他

本政策支持的企业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在百色市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本政策与本市其他现行文件政策重叠的,可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优惠,但可同时享受国家、自治区政策。

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本政策具体应用问题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牵头单位商相关部门实施。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文转自于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