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砀山县: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按照与省级政策不重复奖补原则,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千石科技
  • 宿州市人民政府
  • 2022-08-25 13:56:36

近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砀山县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的通知。通知称:砀山县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按照与省级政策不重复奖补原则,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定、等级为L3 (流程级)、L4(网络级)、L5(生态级)的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35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为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为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023-67539092

砀山县: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按照与省级政策不重复奖补原则,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jpeg

砀山县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部分节选)

两化融合及数字化转型奖补(经信局)

一、政策类别

创新政策

二、政策内容

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按照与省级政策不重复奖补原则,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定、等级为L3 (流程级)、L4(网络级)、L5(生态级)的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35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为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为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政策依据

《宿州市工业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宿州市贯彻落实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修订意见(2021年版)〉的通知》(宿工组〔2021〕5号)

四、享受主体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一年度通过两化融合有关称号评定。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前两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一度年12月份社保缴纳情况;上一年度企业通过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厅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评定的文件,通过两化融合、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定的证书。

六、申报流程

项目单位向县经信局提出申请,县经信局完成初审并现场核查后,联合县财政局向市经信局行文推荐,市经信局联合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现场核查后,提出支持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七、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砀山县经信局信息化推进股  0557-8095129。

八、申报时间

待文件通知。

 、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十、网上申报入口

暂无

本文转自于宿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