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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对获得国家、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千石科技
  • 蕲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8-26 13:51:10

近日,蕲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蕲春县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通知称:蕲春县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互联网+制造业”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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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对获得国家、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jpeg

蕲春县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加快蕲春县先进制造业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一县一区”发展定位和“五个蕲春”发展目标,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融入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以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新兴产业、升级传统产业、培育骨干企业为重点,加快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以更高标准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蕲春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大产业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22年,力争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制造业总产值突破150亿元,高新企业占比达到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达到30%,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发展先进制造业。坚持“科技兴县、工业强县”战略不动摇,坚持高举高打李时珍品牌,突出大健康产业,推进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四大产业提质增效。鼓励企业以“产业先进性、技术先进性、管理先进性”为目标,不断吸收电子信息、计算机、机械、材料以及现代管理技术等方面的高新技术成果,并在制造业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在线检测、营销服务和管理的全过程加以应用,实现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柔性化、生态化生产,体现优质、高效、低耗、清洁、灵活的先进制造业特征。大力推进先进制造技术和信息技术相融合,驾驭生产过程中的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实现制造过程的系统化、集成化和信息化。加快推广先进制造模式,实现数字化设计、自动化制造、信息化管理、网络化经营。

(二)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紧跟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加快信息化步伐,推进万企上云。以5G为引领,围绕LED、新型显示、通信设备、信息安全等领域,重点引进和培育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产业链。促进创新资源向新兴产业集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推进县校合作,加强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大力发展“互联网+大健康产业”,打造一批以蕲艾为代表的网红品牌。

(三)做大做强一批传统产业。全面融入全省“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做强大健康产业,突出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制造业,抢抓5G风口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实施工业招商、项目满员、企业进规、百亿培育、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加快实施“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推进医药化工、机械电子、纺织服装、森工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品牌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做大总量、提升质量,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支持一批有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深耕细分市场,走“专精特新”(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道路,培育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实施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行业龙头,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四)引进建设一批项目。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以大健康、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生物产业为主攻方向,突破性引进建设一批项目。重点围绕大健康产业,发展现代中成药物、保健性中药,积极发展优势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加快发展延伸精细化工产业链。在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建筑建材、机械电子和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生物产业等十大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以提升工业基础能力为目标,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即“四基”),聚焦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工业强基项目。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开展智慧工厂、数字车间试点,着力设备赋智、企业赋值、产业赋能,实施一批智慧制造项目。围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实施一批绿色转型项目。以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军民融合为重点,加快发展工业物联网,实施“企业上云”行动,实施一批融合发展项目。

四、政策支持

制定入围标准和认定办法,按照企业申请、属地申报、县级建库的原则,建立重大项目推进目录清单和骨干企业培育目录清单(以下统称清单企业),每半年实行竞争择优、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县科经局负责)。清单企业(特别标注除外)在享受现行普惠政策的基础上,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一)财政支持政策。

加大对先进制造业财政支持力度,县本级2020年安排专项资金不少于2500万元,逐年有所增加,用于兑现实施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经局)

做大县级政府转贷基金规模,确保2020年达到1亿元以上,完善政银企联动机制,重点为先进制造业工业企业提供转贷服务。(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人行)

加大工业企业贷款利息、担保费用补贴力度,补贴额度不超过企业上年和当年所交税金,最高补贴100万元。清单企业贷款利息补贴按银行基准利息,担保费按2%的标准补贴,其中规上、高新企业补贴比例为100%,非规模企业补贴比例70%。(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人行)

(二)金融扶持政策。

加强助保贷对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政府安排风险基金,与相关银行合作,重点为我县清单企业贷款提供担保,贷款企业缴纳贷款额度10%的风险金并提供贷款额度40%的抵押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经局、县人行)

拓展县域发展引导基金,积极主动对接省长江基金,筛选一批符合县域基金投资要求的企业,力争到2022年有5家以上重点企业入围长江基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科经局、县人行)

(三)技术改造支持政策(适用于全部规上工业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含信息化、智能化、环保设备改造项目),在积极申报争取上级技术改造支持基础上,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备购置额(含信息化改造的软件系统)1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购置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高新企业、隐形冠军培育示范企业奖励提高2%;固定资产投产500万元以上且生产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按10%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进行“机器换人、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标准化生产线”改造的企业,按设备投资额的20%奖补。工业企业建成正式投产一年后实施的设备改扩建项目,可以纳入工业技改项目范畴,但在招商引资政策优惠期内的按招商引资政策执行,不重复奖补。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该项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到2022年奖补资金总额不低于80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经局)

(四)企业试点示范支持政策。

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含数字化车间示范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对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对获得国家、省级“互联网+制造业”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对获得国家、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对被新认定为工信部、湖北省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对获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研发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五)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政策。

鼓励工业企业进规入库,加大奖励力度,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乡镇(办)3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鼓励企业提高税收贡献度,实行税收达标奖励,对规上工业企业年入库税收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规上工业企业年入库税收超过300万元,且税收增长幅度同比超过10%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鼓励企业做大,实施收入达标奖励,对年应税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10亿元、30亿元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连续两年应税收入超过1亿元,且收入增长幅度同比超过20%的,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支持企业做强,实施百强企业奖励,对首次入围全省工业企业(或民营企业)100强、中国制造企业 (或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在细分领域中,鼓励企业占据行业领先地位,加大“隐形冠军”奖励力度,对被认定为省、国家级“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6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和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鼓励企业上市,对境内外IPO企业上市奖励200万元(其中市奖励100万元,县奖励100万元),清单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奖励8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六)降低成本支持政策。

支持清单企业开拓市场,企业参加本级政府组织(含经同意参加上级政府组织)的参展活动,对其发生的摊位费,在扣除上级补助后,再给予剩余部分50% 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企业自主参加的参展活动,经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给予30% 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支持清单企业拓展销售渠道,在蕲春成立专门的电商公司、销售公司等形式专业法人市场主体。市场主体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商务局)

降低清单企业用气成本,对清单企业使用的天然气(包括LNG用气),上一年度12月和当年度1、2、3、4月使用(含购进)的天然气价格比上一年度6月份天然气价格涨价的部分给予20%的补贴。对天然气公司在此5个月内对目录企业优惠差价(批复价格减去实际销售价格)部分给予20%的补贴。(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降低清单企业用电成本,对清单企业的工业用电量超过上年度用电量部分,按照当年电费减去上年度电费后给予5%-10% 的补贴。(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七)军民融合支持政策。

军工企业新上民品研发生产项目,单品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按销售收入5% 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军品科研生产资质、保密资质和获得订单并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民品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财政局)

(八)企业家培训支持政策。

县级财政设立企业家培训专项资金,开展企业家创新能力、管理能力、业务能力提升等系列专项培训。县本级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经局)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蕲春县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经局,负责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日常工作。各乡镇(办)、园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各乡镇政府、八里湖办事处,蕲春县经济开发区、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做好精准服务。在“双百”项目建设、服务企业行动工作机制基础上,探索建立向清单企业(项目)派驻“政府事务代表”制度,负责提供涉政事项帮办、政策落实督办等“点对点”精准服务。可采取“一企一策”和“一事一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为清单企业(项目)提供“靶向”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专题会议制度,由挂点服务县领导负责,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督办督查和定期通报,对工作推进、政策落实不力的,启动问责程序。(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按照每年不低于100万元的标准,保障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工作的开展;对各乡镇(办)、园区每年给予1万元及以上的先进制造业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日常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实行考核结账。县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办)、园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前5名的责任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排名后三位的责任单位,由县政府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财政局)

本文转自于蕲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