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红安县:对获得省、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千石科技
  • 红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8-26 14:00:15

近日,红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红安县2021年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称:红安县支持技改企业争创引领标杆。对被认定为省、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含数字化车间示范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国家级“互联网+制造业”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023-67539092

ebf53418e3ee09e07a4ebe4af21abdb6.jpeg

红安县2021年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 [2020] 6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新一轮技 术改造三年行动方案》(黄政办发[2021] 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稳规进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45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红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技改提能,制造焕新”,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提高新兴产业能级,夯实产业基础能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 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2021 年,全县全年同比技改投资增速30%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0%以上,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规上工业主营业收入利润率达到7%,亏损面控制在10%以下。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家以上,高新技术增加值同比增长15%以上。全县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家,新增省 级隐形冠军企业3家,力争实现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零的突破; 新增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新增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3家,新增亿元企业5家,新增10亿元企业3家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以装备水平提升为核心,实施智能化升级。支持企业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以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优化工艺技术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支持企业在实施装备水平提升过程中,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产品研发、生产运营、远程运维、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应用。鼓励企业应用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等智能装备,实现生产装备预测性维护,形成智能柔性生产方式。(牵头单位: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二)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实施集群化发展。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接,建设改造提升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研发载体,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持续推进现代农产品加工、建筑家居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产业链延伸,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城、薄弱环节和基础共性问题等进行协同技术改造,形成核心与外围紧密协作、同步提升的产业集群化发展体系。加强基础领域能力改造提升,支持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先进基础工艺突破为方向的提升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三)以两化融合为抓手,实施服务化延伸。全面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推进“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和“万企上云”工程,鼓励企业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深度融合技术改造,推动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支持制造型企业加快经营模式创新,发展精准化定制服务,支持企业实施综合集成应用技术改造,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跟踪反馈系统,完善企业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和现代物流管理体系,实现由产品制造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牵头单位: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四)以先进技术应用为重点,实施绿色化转型。以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为重点,实施绿色化改造工程,推进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大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力度,支持企业深入推进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支持企业应用减污、节水、节能、节材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进行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支持工业废物、废旧产品和材料回收利用以及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培育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示范企业。将安全技术改造纳入工业技改支持范围,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能力。(牵头单位: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五)以提高供给质量为导向,实施“三品”工程。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程,提高供给体系对市场需求的适配性。不断丰富产品品种,围绕现代农产品加工、建筑家居等重点行业,支持企业实施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改造,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持续提升产品质量,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技改升级,不断提高质量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深入推进品牌创建,加大品牌创建技术改造力度,支持产品设计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改造提升,增强品牌创建支撑能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六)以企业培育为支撑,实施“稳规进规”工程。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坚持优企业与强产业相结合,建立重点成长企业培育库,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和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两库”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小微企业“进规"步伐,助力重点成长企业做大做强。全面落实政策,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营业收入增长较快的企业,按有关政策给予相应奖励。(牵头单位: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统筹整合财政性资金,千方百计加大工业技改投资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力度。2021 年县级财政统筹安排支持工业技改专项资金2000万元,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本方案所涉奖励政策与省市出台的政策不重复执行。

(二)支持重点项目实施技改。规上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总投资50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额(含信息化改造的软件系统) 2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购置额(以县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的8%进行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技改企业做大做强。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5万元、2万元.

(四)支持企业进规。对首次“进规" (不含退规企业重新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8万元奖励,分2次兑现到位,“进规”当年兑现奖励8万元,“进规" 满2年后兑现奖励剩余10万元。从2021年起,对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将投产后3年内“进规"的要求纳入招商引资合同,作为兑现政策的反向挂钩条款。对全程“一对一”服务小微企业“进规”的优质服务机构,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稳规进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45号)文件精神,按照每培育1家“进规”企业奖励1万元的标准予以兑现。

(五)支持技改企业争创引领标杆。对被认定为省、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含数字化车间示范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国家级“互联网+制造业”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省、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 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被新认定为湖北省、工信部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围全省工业企业 (或民营企业) 100强、中国制造企业(或民营企业) 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企业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零增地”技改。允许“零增地”技改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在符合现有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厂房结构安全和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重点技改项目容积率可提升至2.0以上。对符合城乡规划审批要求、在原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改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市政设施配套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工业强县"战略思想,积极深入一线宣传推广技改工作相关政策,主动帮助企业通过技改政策快速实现转型升级,壮大做强,全力督促各项技改政策落地落实,在全县形成共抓工业技改的强大合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县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傲好台底管理现踪服务,通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支持技改经验做法,营造支持技改的浓厚氛围。县发改局要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备案登记工作,县统计局要做好技术改造项目认定入库工作,各招商护商单位要摸清技改项目底数,主动与企业对接服务。所涉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免申即享”政策执行。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工业技术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综合实绩考核,县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全县工业技术改造工作进行通报,强化跟踪问效,对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县前期出台的相关文件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本文转自于红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