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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并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 千石科技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8-29 13:51:50

近日,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称:六安市叶集区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并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80万元奖励;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当年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初次进入市“专精特新”后备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本办法由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起执行,不溯及既往,暂定执行一年。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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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并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jpeg

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鼓励建筑模板企业实施转型,利用现有场地新上高端板材、家居制造、新型建材或其他“两新”产业工业项目,设备投资总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转型项目新购置生产设备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鼓励非建筑模板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实施技术改造或增资扩建,新上符合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工业项目,设备投资总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新上项目新购置生产设备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盘活“僵尸企业”和低效利用土地

3.建立“僵尸企业”和资源低效利用企业名录库,鼓励企业通过竞拍、兼并、收购等方式盘活名录库内企业,新上符合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工业项目,在新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其公开拍卖成交价或收购成交价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4.当年新增为规上工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5.当年亩均产值达到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6.当年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8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7.当年新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8.当年新认定为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9.当年新认定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10.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并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11.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80万元奖励(若企业已享受过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12.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13.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当年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初次进入市“专精特新”后备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14.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当年新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5.实施“5G+工业互联网”或“5G+智慧应用”项目的企业,根据其项目软硬件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5G+工业互联网”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5G+智慧应用”项目最高奖励20万元。

五、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16.主导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每个标准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17.当年新认定为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18.当年认定为省级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19.当年新认定为安徽省工业精品的,每个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20.当年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当年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励。

21.当年新认定为省级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当年新认定为市级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2.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采取特装等方式参加由国家和国家部委、省、市举办的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展会的工业企业,按照企业特装展馆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六、健全企业服务体系

23.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24.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25.对积极参加省、市及区外大型观摩活动的企业,根据企业投入情况给予每次不低于1万元补贴,一个年度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本办法由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牵头负责落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严格申报程序,加强审核监管。除第1、2、3、22、23、24、25条奖励措施外,其余奖励措施仅限区内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同类事项已享受过上级奖补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上级奖励标准高于本办法规定的以上级奖励为准,上级奖励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的,由区财政予以补齐。上级奖补政策出现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执行。

本办法由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起执行,不溯及既往,暂定执行一年,此前我区出台的工业发展奖励政策不再执行。

本文转自于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