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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高新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千石科技
  • 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2022-09-02 13:55:29

近日,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印发关于内江高新区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称:内江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两化融合。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绿色制造。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产品应用。对首次应用园区企业研发、生产专用设备及高科技产品的制造业企业,按首单实际交易金额的5%,给予购买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本政策自2022年6月20日执行,有效期3年。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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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高新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jpeg

内江高新区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一、政策扶持范围

重点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

二、专项支持政策

1.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设立2亿元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及时予以增加。

2.支持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对新落地总投资超5000万元的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8%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对实际完成技改投资额按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新进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引进外资。对外商投资项目(企业)每年实际到位外资(FDI)金额,每增加20万美元给予4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5.支持两化融合。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6.支持绿色制造。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7.支持产品应用。对首次应用园区企业研发、生产专用设备及高科技产品的制造业企业,按首单实际交易金额的5%,给予购买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8.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对完成股份制改造且当年进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在市级奖励政策基础上,给予公司核心管理团队10万元的一次性股改奖励。

9.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在市级奖励政策基础上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沪、深、北交所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企业,经认定后,在市级奖励政策基础上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附则

1.本政策由内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政策资金应编制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接受审计监督,区财政局负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所有政策受益对象应为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内江高新区,依法缴纳税费并持续经营的企业或单位,所涉及项目须符合内江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方向。央企、国企和中国500强、世界500强等企业的区域总部除外。

3.对企业当年奖励额度原则上以其对区贡献总额为限。“对区贡献”是指企业实现的增加值、利润总额所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

4.对科技含量高、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对全区经济拉动性强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报经管委会决定后,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

5.同一企业(项目)或单位,同一财政作为支付主体的同类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另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上级政策有变化的对应调整。

6.所有申报政策的企业须配合相关部门登录科技火炬统计调查系统并上报科技部火炬统计报表及各类统计报表。

7.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本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8.本政策自2022年6月20日执行,有效期3年。

本文转自于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