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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徽州区:奖励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10万元!

  • 千石科技
  •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
  • 2022-09-13 14:50:09

近日,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徽州区科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通知称:黄山市徽州区提供两化融合补助:分别奖励国家、省级智能工厂企业40万元、20万元,分别奖励国家、省数字化车间20万元、1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10万元。分别奖励国家、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企业10万元、5万元。对企业投入使用的ERP(企业资源计划)、SCM(供应链管理)和CRM(客户关系管理)、MES(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SIS(安全仪表系统)等综合管理系统项目,按购买软件、设备投资额的1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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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徽州区:奖励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10万元!.jpeg

《徽州区科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

  1. 规上企业技改补助。对符合产业导向,固定资产投资额30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入库(区级工业项目库)技改项目,年度产值增长10%以上的企业, 按照设备购置额15%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2. “市级队”、专精特新企业技改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入库(区级工业项目库)技改项目且年度产值增长8%以上企业,按照设备购置额15%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3. 重大项目技改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且列入省导向计划库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购置额15%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4. 专精特新奖励。分别奖励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分别奖励省级专精特新或成长型小微企业10万元。奖励市级专精特新企业5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5.  “三首”产品奖励。奖励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生产企业 5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6. 工业精品奖励。奖励“安徽工业精品”企业5万元。对企业参加“精品安徽”央视宣传所需费用给予25%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分别奖励国家、省级新产品企业10万元、5 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7. 对企业在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中,被评价为省级优秀的企业奖励5万元。分别奖励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20万元、10万元,奖励省级绿色工厂10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8.  规上企业上台阶奖励。年度产值首次达1亿元后的第二年、第三年增幅12%以上,每年奖励3万元。年度产值首次达3亿元后的第二年、第三年增幅10%以上,每年奖励5万元。年度产值首次达5亿元后的第二年、第三年增幅10%以上,每年奖励6万元。年度产值首次达10亿元后的第二年、第三年产值增幅8%以上,每年奖励10万元。年度产值首次达15亿元后的第二年、第三年产值增幅8%以上,每年奖励15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庄昌琪,联系电话:15869110686)

    9. 龙头企业产业链协作配套补助。市级队、专精特新企业在区内开展协作配套,购置主导产品关键零部件及成台套设备,按照本地采购额3%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庄昌琪,联系电话:15869110686)

10. 高企认定奖励。分别奖励新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5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祖琪,联系电话:19855955520)

11. 高企保费补助。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相关险种,按实际支出保费的15%补助。(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祖琪,联系电话:19855955520)

12. 战新培育奖励。对新增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考核体系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位于全区前15名企业,且增速高于全区战新产业平均增速的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委负责,联系人:祖琪,联系电话:19855955520)

13.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对加大研发投入的企业,按税务部门认定的年度研发投入较前两年平均研发投入的增加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分别奖励省科技奖一、二、三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10万元、5万元、2.5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祖琪,联系电话:19855955520)

14. 鼓励科研融入长三角。对租用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杭州市大型科学试验仪器设施协作共用平台的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祖琪,联系电话:19855955520)

15.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分别奖励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0万元、10万元。分别奖励省、市技术创新中心15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10万元,对上述研发机构在省绩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奖励。奖励省级院士工作站25万元,对市绩效评价获优秀等次的奖励5万元。分别奖励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5万元、10万元,对绩效评价获优秀等次的奖励5万元。奖励通过验收的国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5万元、15万元,在国家、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奖励10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16. 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技术成果并在我区转化、产业化的,对单项成果实际支付额10万元以上的,给予10%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企业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在我区实现转化、产业化的且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增幅15%以上的,按增值税纳税申报销售额新增部分的2%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获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奖励。(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祖琪,联系电话:19855955520)

17. 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对获认定的国家级星创天地、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绩效评价优秀等次的奖励5万元。对获国家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动物新品种奖励7.5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祖琪,联系电话:19855955520)

18. 孵化创新服务。分别奖励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0万元、15万元。分别奖励国家、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25万元、10 万元,对绩效评价获优秀等次的奖励5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祖琪,联系电话:19855955520)

19. “新基建”补助。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基建领域(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特高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1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20. “企业上云”补助。对首次开展企业上云的工业企业,按照云平台服务商服务费用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21. 工业机器人补助:对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22. 两化融合补助:分别奖励国家、省级智能工厂企业40万元、20万元,分别奖励国家、省数字化车间20万元、1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10万元。分别奖励国家、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企业1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5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每件产品奖励5万元,同一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分别奖励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软件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的企业10万元、5万元。对企业投入使用的ERP(企业资源计划)、SCM(供应链管理)和CRM(客户关系管理)、MES(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SIS(安全仪表系统)等综合管理系统项目,按购买软件、设备投资额的1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23. 洁净厂房补助。经省认定的百级洁净厂房(含A级GMP厂房)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千级洁净厂房每平方米补助500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24. 医药转让加工补助。鼓励企业通过药品技术转让或与中华老字号合作生产,按照药品实际转让费用或者合作费用的15%补助。对获得一个一线治疗化学药物仿制品种临床批件和生产批件的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接受异地企业药品委托生产的,给予受托生产药品企业品种委托加工费(不含原料成本)1%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徽政办〔2021〕4号,区科技经信局负责,联系人:郑小苗,联系电话:358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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