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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获证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资金奖励!

  • 千石科技
  • 紫阳县人民政府
  • 2022-07-11 14:09:48

近日,紫阳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紫阳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称:紫阳县支持企业两化融合,引导企业做好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持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获证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资金奖励。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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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优化工业投资结构,增强工业发展后劲,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全省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陕政办发〔2021〕11号)、《全省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29号)、《安康市2021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政策措施》(安政发〔2021〕9号)等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产业聚集发展

1.实施富硒食饮品产业链提升工程,做大“链长”企业,提升配套能力。支持以富硒茶产业为主导的富硒产业聚集发展,培育壮大品牌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十百千万”组织体系建设,实现龙头带动、品牌引领、科技创新、基地协同、全域绿色的富硒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支持包装饮用水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产值增速快、产品质量好、管理团队佳的“领头羊”企业。多措并举做精做强传统产业,培育壮大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生物医药、毛玩文创、富硒食饮品等产业,加快形成规模效应,扎实做好工业稳增长工作。

二、支持企业扩产增能

2.发挥链长企业引领作用。鼓励链长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建设创新中心,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创新机制。对市场占有率高、产业链拉动作用大、年综合产值达到1亿元的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生物医药、毛玩文创、富硒食饮品等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3.对年新增销售产值200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年新增销售产值1000至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新增销售产值500至1000万元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4.对新(改)建厂房,面积达到300㎡以上(含300㎡)、所需辅助建筑200㎡以上(含200㎡)且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正常的工业企业,按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支持工业企业租赁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和移民搬迁安置点门面房,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或者用工在20人以上,且每年在本县缴纳的年税收贡献达到200元/㎡的(建筑面积),前3年每年可按照企业支付租金的100%额度标准给予奖励,第4年、第5年按照企业支付租金的50%额度标准给予奖励。

三、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6.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年新增设备技改投资5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投资额1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年新增设备技改投资30-50万元的按新增投资额8%予以奖补,年新增设备技改投资在20-30万元的按投资额5%予以奖励,同时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7.获得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扶持。

8.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获得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

9.支持企业成长入规。对拟培育的规上工业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给予规范资料补贴1万元。经相关部门认证进入规上工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0.对年上缴地方税收在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其上缴增值税税收的县本级留成部分,按照20%的比例予以奖励。对年上缴地方税收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其上缴增值税税收的县本级留成部分,按照30%的比例予以奖励。

四、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11.给予在省会一线城市自行搭建平台组织专场推介会的企业,按照总投入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低不少于5万元;县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部门组织参加国外产品展示(展销)会的企业,每次给予补助2万元;参加省外产品展示(展销)会的企业,每次给予补助1万元;参加省内产品展示(展销)会的,每次给予补助0.5万元。

1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以下的,对出口企业按实际出口总额的1%进行奖励;自营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且出口退税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对出口企业按照税收总额15%的标准进行奖励,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3.鼓励企业积极应用电子商务,对实现网上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按照年销售收入的1%予以奖励。

14.企业线上销售100万元以上的产品物流费用,按照物流运费开票总额50%给予物流费用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

15.鼓励支持各企业将特色产品申报纳入《安康名优特产名录》,并大力推广宣传。

五、支持企业现代化管理
    16.鼓励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和新产品研发人才,在企业稳定工作(合作)2年以上,对企业有重大技术创新、改造发明和较高经济效益的硕士、博士学位人才,经县级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后,对应给予引才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

17.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制定企业家成长计划,加大工业企业家培育力度,县政府在专项资金中拿出50万元,用于组织优秀企业家和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或考察学习活动。

18.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取得省级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经费补助10万元。

19.各项政策的兑现以建立现代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为依据,对于效益增长明显、社会贡献较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优先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支持。

六、支持企业科研创新

20.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进步奖认定并取得政府颁发的证书,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具有推广意义和取得实际经济效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的,并取得经济效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1.支持企业建设研发创新机构,支持企业与市级以上科研机构、高校等联合建立专家工作站、技术研究所等研发机构,开展设备改造和科技创新工作,其科研成果经省科技厅认定后给予企业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

22.鼓励企业申报新材料首批次认定。对企业新产品通过省内首批次认定的,按认定时间要求,给予该类产品销售总额一定比例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支持企业融资发展

23.鼓励企业扩充流动资金贷款,对贷款100万以上,符合县级贴息条件的企业,可凭借获得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给予贷款发放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财政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4.对企业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速10%以上的,企业贷款用于扩产和技改的,由县金融办牵头与各商业银行协调,优先给予放贷支持。

25.对县内企业在境内外主板上市,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成功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成功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6.定期召开政银企联席会议,为企业融资、银行放贷提供信息交流平台。用足、用活过桥资金、风险补偿金、财信担保,用好金融顾问、四贷促进(首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延期还本付息袋),让利实体,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八、支持企业两化融合

27.引导企业做好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持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获证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资金奖励。

九、严格落实企业帮扶

28.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与企业沟通机制、企业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出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指导意见、政商交往行为准则,让党政干部光明正大地与企业家交往。严格落实“六个一”帮扶机制(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县级部门包联、一名财务顾问帮扶、一名金融顾问指导、一名法律顾问护航、一名税务管家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十、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29.将工业经济发展列入全县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并设立单项考核奖,对促进工业稳增长成效明显且贡献突出的镇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包联帮扶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5万元和1000元奖励。同时开展“优秀工业企业”“优秀工业企业家”评选活动,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获得中央和省、市优秀工业企业家或同类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企业业主5万、3万、1万元奖励。

30.实行工业经济“红黄蓝”三单制管理,对完成工业经济发展不力的镇和部门,由县政府进行约谈,对持续排名靠后的限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优。对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工业企业反映强烈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予以问责。

本政策由县经贸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2年,相关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另行制定。县本级财政每年预算不低于1000万元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政策兑现。对符合条件的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同时达到省、市、县奖补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奖励扶持。销售收入以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金额为准。

本文转自于紫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