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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千石科技
  • 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7-15 14:04:16

近日,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临邑县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称:临邑县企业“上云”奖补,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最高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单位,给予不超过第三方审核设备及软件投入的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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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宵衣旰食抓工业、解放思想谋发展”部署,支持全县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企业争创国家和省市强企

对获评省级及以上百强类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德州市工业企业“双50强”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获得两项或两级称号的不重复奖励。省级百强类、市“双50强”企业当年地方财政贡献增幅在10%—20%(不含)的,结合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增幅超过20%(含)的,结合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新材料领军企业等称号,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上市

在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情况下,企业完成股改且承诺10年不离开本县,根据股改费用给予50%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股改后形成新增税收的地方贡献部分,给予50%补助。对在境内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在市补助300万元基础上再给予300万元补助(按企业上市辅导、成功报审和成功上市分三次拨付,每次100万元)。本县上市公司限售股持有人、外地上市公司限售股持有人在本县证券机构开户、减持限售股的,因股权转让形成的地方贡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金融风险防控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实施重点项目建设

纳入县级(含)以上重点项目库、工业重点技改项目库的项目,当年开工并纳统的,给予项目实施企业1万元奖励;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纳统,并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再给予2万元奖励;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1亿元(含)、纳统,并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对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市级工业重点技改项目的奖励资金上浮10%奖励,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省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导向目录的奖励资金上浮20%奖励,两项都列入的按照就高原则奖励。同时为重点项目、工业重点技改项目的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四、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

对规上工业产值增长和贡献给予奖励,对在库规上制造业工业企业,2022年每季度总产值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对年度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分两年再给予10万元奖励,升规纳统当年给予5万元奖励,第二年仍在规上企业库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对参加国家和省、市政府部门统一组织的国内重点展会或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展会,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的,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补助。(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五、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

对当年新纳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库规上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含)—50%(不含)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含)及以上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六、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企业发展

对首次“升规纳统”的数字经济核心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营收连续两年增长、可持续发展性好的纳统核心企业,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七、支持企业“上云”

企业“上云”奖补,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最高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单位,给予不超过第三方审核设备及软件投入的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八、支持企业创建研发平台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牵头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九、支持企业引进人才

对企业引进的符合市、县奖励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和硕士、博士,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每月500元、1000元、2000元补助,最长3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经济企业新引进的、初次在我县就业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年轻学生(不超过30周岁),每月给予300元补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十、支持企业家提升能力

每年安排10万元专项培训经费,免费对规上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对获评德州市优秀企业家、临邑县功勋企业家称号,每人给予20万元资金或者同等价值的物质奖励,同时获得两项称号的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建设局、县财政局)

享受以上扶持政策的,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兑现。

本意见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风险防控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文转自于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