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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对新获评两化融合类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 千石科技
  •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07-21 13:55:09

近日,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称:常州市支持本地供应链级、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壮大发展,对服务企业超500家、连接设备超5万台的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双跨”平台、两化融合类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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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对新获评两化融合类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jpeg

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十四五”期间,全市将安排500亿元以上政策性资金,撬动8000亿元以上社会资本投入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长三角产业中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1.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

对新获评的国家级集群,给予集群促进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经评审的集群内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单个集群累计奖励最高2000万元。

2.建设接续发展企业梯队

实施“登峰计划”,对营业收入首次超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结合技术创新、绿色发展、产出效益等指标,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培育“领军企业”,对新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扶持“专精特新”,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设备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参照现有市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政策执行。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对新评定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按照当年对地方贡献增量部分给予50%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强化重大项目招引

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及其核心高管和顶尖人才,当年协议注册外资超5000万美元的优质外资重大项目或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的内资项目,根据三年内地方贡献总额“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加强对北京、上海、深圳等央企、外企、上市公司重点集聚地区优质项目招引力度,对新引进的行业龙头、技术领先、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类项目,按照新设独立法人企业投产3年内地方贡献总额的1%奖励引荐人,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分期建设的,按一期地方贡献奖励。

对列入常州市重大项目库、技术设备投入超亿元技改项目库的制造业项目,在竣工或投产后进行设备投入奖励。对属于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最高按照设备投入的12%奖励,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对其他项目,最高按照设备投入的6%奖励,单个项目最高600万元。

4.打造“常州制造”品质标杆

对新获评“中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个人),分别按最高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个人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省质量标杆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评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二、推动企业“智改数转”

5.加快企业智能化改造

对新认定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通过政府采购,为全市中小微企业开展“智改数转”免费诊断,每年重点支持30个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诊断、300个企业开展智能车间诊断;对当年服务本地企业合同开票结算金额累计达1000万元以上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的服务商,分档给予上述订单开票结算金额的10%补助,最高200万元。

对纳入市“智改数转”项目库,且获得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贷款的制造业企业,按同期LPR标准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对利用自有资金改造投资超1000万元的企业,按智能化设备及工业软件投入不超过5%进行补助,最高200万元。

6.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

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对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二级节点建设单位,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对接入企业300家以上的二级节点运营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接入本市二级节点、标识注册量超1000万、有2个以上典型标识应用场景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支持本地供应链级、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壮大发展,对服务企业超500家、连接设备超5万台的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双跨”平台、两化融合类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培育省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对先导区内的“5G+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总额最高200万元;打造省级“5G+工业互联网”全连接工厂,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建设多场景融合、多系统集成、多设备协同的“5G+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入选省级5G应用优秀案例,每项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7.壮大新兴数字产业

加强集成电路、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工程流片和购买IP费用给予最高50%的支持,对集成电路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投资给予最高20%的资助,对销售收入突破一定规模的集成电路企业分档给予一次性补助,对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投资本地集成电路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对新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省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省级以上新认定的首版次软件,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新入围国家信创目录、省信创图谱的产品,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最高50万元。

8.加强工业信息安全保障

对当年服务本地企业10家以上,且工业信息安全业务营收超300万元的服务商,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省工业信息安全防护的星级企业,按五星、四星、三星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完善产业创新体系

9.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

对获得国家和省立项的重大科技、产业公共创新平台,按国家或省实到资金1:1配套,国家级最高1亿元,省级最高5000万元支持;对无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的平台,给予国家级最高2000万元、省级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重大科技、产业公共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对新认定国家、省级企业研发平台,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10.聚力核心技术攻关

实施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对承担国家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承担省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按省拨付资金的3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推动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按不超过项目实际付款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11.强化标准和知识产权引领

对主导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新承担国际、国家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企业,分档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承担国家、省技术标准创新的基地或获得国家、省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设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对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按同期LPR标准的50%给予贴息,同一企业最高50万元。

12.支持创新产品首购首试首用

对新认定的省级、苏锡常首台(套)智能化重大装备,给予单台(套)产品售价最高30%的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省级、苏锡常首台(套)产品,实施政府首购,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业绩,对具有不可替代专利、专有技术的,采购人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对列入《常州制造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荐目录》的产品,支持制造商对产品首张订单投保,最高按年度实际支付保费的80%给予补贴,单个产品最高50万元。

四、加速绿色转型

13.推行用能预算管理

统筹关停、整合、压减、节能改造等方式腾出的用能指标,纳入用能预算统一管理,优先支持需落实能耗置换要求的省、市重大产业类项目以及重点技改项目,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

14.支持企业节能改造

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和重大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产业化项目,对年节能量不低于200吨标煤(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低于100吨标煤)、设备投资不低于100万元的节能改造项目,按最高500元/吨标煤节能量进行奖励,最高200万元。

1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支持工业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项目,对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节水改造项目节水量达5万吨以上)的项目,按循环利用及减排效果进行奖励,最高200万元。

16.建设工业绿色制造体系

对新获评国家级绿色产业基地、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级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绿色工厂、绿色领军企业称号的单位按最高50万元给予奖励。

17.支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加快制定和实施水电气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强化正向激励,推动A、B类企业加速发展质效提升,反向倒逼,推动C、D类企业转型升级。

五、做强生产性服务业

18.深化“两业”融合试点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19.加快示范载体建设

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计量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四星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20.培育标杆企业

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世界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物流企业在常设立采购配送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单证管理中心、结算中心等区域总部,根据地方贡献总额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六、推动产融结合

21.优化财政支持方式

统筹市级各类产业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扩充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链的投资支持力度;加快龙城金谷发展,鼓励各类基金参与产业类新项目招引,对入驻的基金及管理机构给予地方贡献的80%作为奖励,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对机构高管给予地方贡献全额奖励。

22. 强化并购基金支持

发挥龙城科创母基金引导作用,与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合作,协同我市产业龙头企业,设立总规模超50亿元的市场化并购基金,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补链强链。

23.助推产业融资

扩充信保基金规模至20亿元,健全“基金+担保+银行”共担风险机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设立2000万元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发挥融资增信作用;增资转贷资金至10亿元,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优先为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和转贷服务。

24.支持企业股改上市

对进入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以及境外主流市场申报、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科创板“双百行动计划”重点后备企业入库、股改,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以及上年度研发费用10%(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25.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

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并将募集资金75%以上投回本地的,股权融资按照5‰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制造业企业债券融资按照0.1‰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七、优化营商环境

26. 优化政务服务

围绕“投资建设”和“市场准入”两大领域,设置“专项一窗”,为重大项目、“专精特新”企业等提供“一窗办理”集成服务;设置“一件事”“一网通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特色专窗,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27.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每年供应13000亩建设用地用于工业项目,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先进制造业项目、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和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项目;对于上一年落户的优质外资制造业项目,本年度给予项目承载板块相应的土地要素支持;鼓励产业项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可免于增收土地价款。

28.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在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考核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的产业园区,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

29.培育高技术技工人才

对评选为“龙城工匠”的技能人才,给予每人10000元的奖励;支持“新工科”改革试点等产教融合新模式培育产业高端人才,鼓励在常学校探索“校企双岗双聘”,对参与双聘的企业、高校人员经审评合格后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

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对经培训取得急需紧缺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人1000元—4000元给予补贴;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对经培训合格的职工,按每人每年4000元—8000元给予补贴;支持企业参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省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以及博士后工作站(国家级)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30.给予优秀企业家工作生活便利

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优秀企业家,授予荣誉称号,重点向对常州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颁发“常商服务卡”,提供政务服务、子女入学、体检就诊、旅游观光、通行便利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本政策适用于常州市区,根据政策执行绩效,市和辖区、常州经开区两级原则上按1:1分担资金;溧阳市政策兑现市级按照15%比例给予补助;涉及地方贡献奖励的政策,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

与本政策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产业扶持资金就高不重复享受(授牌认定类除外)。

本政策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等主管部门承担。

本文转自于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