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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千石科技
  • 西峰区工信局
  • 2022-07-12 14:00:43

近日,西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地方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称:西峰区鼓励支持辖区内工业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开展上云用数赋智并通过省、市级评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1万元;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当年购置工业机器人10台以上用于流水线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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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支持地方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决策部署以及省、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规定,激发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鼓励支持辖区内工业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庆阳市促进地方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技术创新   

1.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新增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正常运营的企业,按其新购生产技术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投资实施1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2.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当年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4.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平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5.对实施的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市级工信部门支持的企业,按支持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

二、扩链增效

6.对延长、补充配套本地产业链,年产值达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填补本地产业空白,年产值达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7.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企业,按照区上《关于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和入库统计工作的意见》执行。

8.对工业增加值连续两年保持增长,当年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且增速达到15%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

9.对当年纳税超过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当年纳税超过1500万元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

10.对区级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年按绝对增加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区级纳税额首次达到2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两化融合

11.对开展上云用数赋智并通过省、市级评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1万元。

12.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3.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14.对当年购置工业机器人10台以上用于流水线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

四、绿色发展

15.对开展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绿色环保生产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

16.对购买国家、省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目录设备或工艺技术,实施节能减排项目(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且成效显著的企业,按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

17.对当年通过省、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18.对授予国家级、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对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

五、品牌培育

19.对当年在“新三版”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在沪深两市首次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0.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21.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已经认定的平台,每年根据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按服务业绩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平台每年不超过2万元。

22.对当年获得省级工业优秀新产品和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23.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24.对参加省级工业设计大赛的企业,按其参展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2万元。

25.对评为市级典型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26.对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展会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次省内0.3万元、省外0.5万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万元。

27.在政府采购中,落实优先采购等措施,优先保障辖区企业合格产品采购使用。

六、人才支撑

28.对被评为“陇东工匠”、“陇原工匠”、“大国工匠”者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并按有关规定晋升职业资格等级。

29.对招聘专业人才或开展专业培训的企业,按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5万元。

30.对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新评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技工职称的评定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31.对新引进或培养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管专家、省级领军人才、博士生导师、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培养的市级领军人才,享受《庆阳市领军人才管理办法》相关激励政策和服务。对纳入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定目录的,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2.分年度对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全员轮训。

七、服务保障

33.成立西峰区促进地方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定期研究解决企业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判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4.落实县级领导包抓规上企业、重点项目、后备入规企业制度,每年到所联系企业调研或现场办公不少于2次,每季度召开1次企业家座谈会,及时帮助企业化解困难和问题。

35.高质量举办“企业服务直通车区长接待日”活动,积极落实普惠性政策“不来即享”,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36.对促进本地工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授予“区级优秀企业”称号,对企业负责人授予“区级优秀企业家”称号。

37.大力发展工业文化,对获得表彰的优秀企业家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候选人,积极构建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工业经济发展良好氛围。

八、附则

38.本措施仅适用于税收解缴关系在西峰区辖区内的地方工业企业。在上级相关政策调整时,根据实际调整本措施。

39.同一企业或同一企业同类项目符合本措施多项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支持。

40.本措施由各企业于年底申报,区工信局会同组织、财政、发改、统计、人社、税务等部门共同审核,提交相关会议审定落实。

41.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2年,由区工信局负责解释。

本文转自于西峰区工信局